在山东东营一所司法警官学院的特警班里,年仅十四岁的学生扈强,原本应在军事化管理下接受纪律与法治教育,却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视为为所欲为的“保险”。由于与同学之间的日常矛盾和积怨,他提前策划持刀行凶,最终在宿舍楼大厅当众将同窗宗磊连刺十余刀,致对方当场死亡。
案发前扈强并非首次动用暴力。早在五个月前,因为争执他曾用刀将另一名同学重伤,该故意伤害案当时仍在处理中,但他并未从中吸取教训。两人之间的矛盾源于校园里的琐事——例如藏起别人的训练鞋等小摩擦——这些小事在扈强心中日积月累,最终演变为杀人的念头。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在作案前特意向学校法律课老师打听,未成年人触犯杀人罪会面临何种后果,并以此估算作案“成本”,认为自己不会被判死刑,最多入狱,有吃有喝,家里只需承担丧葬费。
2013年12月1日清晨约6:20,正值学生集合早操时,监控显示扈强携刀悄然接近毫无防备的宗磊,从背后将其抱住,先割向颈部动脉,随后对胸腹等要害连续捅刺十余刀。宗磊伤势极重,短时内大量出血倒地,急救无效后宣告死亡。事后扈强并未立即逃离,而是在简洁处理自身血迹后混入队伍,表现冷静。被发现后,学校人员在食堂将其控制,并在其身上搜出沾血的作案刀具移交警方。 龙8体育
被捕时,扈强在审讯中坦承作案动机,称自己原本就想置对方于死地,并以入狱后家人负担减轻为理由,显露出对生命缺乏敬畏、以法律漏洞计算得失的冷酷心态。2014年12月30日,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七年。判决宣告时,扈强表现出并非悔恨而是庆幸的反应,令被害人家属悲痛愤怒。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一审量刑明显不足,指出扈强主观恶性深重、作案有预谋、手段残忍且有规避刑责的刻意行为,且归案后未表现真诚悔改,社会危险性大、改造可能性低,于是提起抗诉。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后认为,虽然法律对未成年犯罪以教育、感化为主,但并不等于无限制从轻,法律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未成年人适用无期徒刑。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认定扈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此案在社会上引发广泛讨论,促使公众和司法界重新审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置边界、校园暴力防治以及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取得平衡。 龙8体育